2002, 01, 47-50
家庭缺陷与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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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2,268 | 39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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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消极因素是产生青少年犯罪的根源,而家庭缺陷则是青少年犯罪的最基本原因。家庭缺陷表现在:情感、教育、结构、文化、伦理五个方面。家庭缺陷的有无及其程序与青少年犯罪可能性大小成正比关系,家庭缺陷通过对青少年人格发展、心理性格、人生观及社会适应力的影响而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充分认识家庭在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夯实婚姻基础,强化家庭教育功能,丰富家庭文化活动,建立新型文明的家庭伦理关系,对于建立和谐、幸福、康乐的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Abstract:
暂无数据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C913.5
引用信息:
[1]张应立.家庭缺陷与青少年犯罪[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2(01):47-50.
发布时间:
2002-01-30
出版时间:
200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