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02, 42-44
试论未成年人犯罪缓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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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234 | 35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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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缓诉制度目前还处于局部的试行之中。这一制度对预防犯罪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要探索和构建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缓诉制度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这一制度应占有其一席之地。
Abstract:
参考文献
①【美】史蒂文·拉布 《美国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评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3年第 1版
②转引自陈岚:《论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中国法学》 2000年第 1期。
③参见【日】团藤重光著:《新刑事诉讼法纲要》,创文社昭和 56年版,第 368页。
④引自《人民检察》 2000年第 1期。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D925.2
引用信息:
[1]冯晓音.试论未成年人犯罪缓诉制度[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1(02):42-44.
发布时间:
2001-03-25
出版时间:
200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