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问题

  • 知难而上 奋发进取——时代需要青少年犯罪研究有新贡献

    华青

    <正>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是在粉碎“四人帮”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步开拓、进步与发展起来的。青少年犯罪研究推动了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了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推动了对犯罪学的关注与研究,为我国的法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当时钟走完1995年,迎来我国“九五”规划第一年——1996年时,我们应该继续前进,为祖国二十一世纪的春天作出新的贡献。

    1996年01期 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9k]
  • 暴力犯罪成因论

    陈荣文

    <正>为什么会产生暴力犯罪?产生暴力犯罪的原因是什么?这是犯罪学上一个历久弥新的课题。暴力犯罪作为一种历史的社会现象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受着其相对应的社会规律的制约和限制,同时又是一种有意识的意志行为,总是受人的需要、愿望和意志的直接影响和左右。其成

    1996年01期 2-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03k]
  • 青少年犯罪的文化学反思

    吴剑林

    <正>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持续上升的严峻形势,已经成为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青少年犯罪严重态势再次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普遍关注,特别是政法界、教育界和理论界的深思和反省。以云南省为例,进入八十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1979

    1996年01期 6-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5k]
  • 论贯彻执行《监狱法》与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之间的辩证关系

    张庆斌

    <正>为了全面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体进程,展示我国监狱的现代化文明形象,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成就,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的监狱和监狱管理部门都要把

    1996年01期 10-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0k]
  • 外来少年犯罪处置要勇于创新——闸北法院处置外来少年犯的新探索

    本刊编辑部

    <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流动人口的增加,外来青少年犯罪在我国的一些城市中,正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社会治安与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从发展趋势看,外来人口增加是城市与经济发展较快地区长期存在的社会现

    1996年01期 1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4k]
  • 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思考

    郑健麟

    <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我国社会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消极的较难克服的问题、矛盾和因素。以构建市场经济为例,诸如,市场经济的“物化”性,导致“拜金主义”观念的滋生;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导致人、财、物

    1996年01期 14-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7k]
  • 上海市闸北区外来少年犯罪情况剖析

    臧亚俊

    <正>近几年来,上海市闸北区外来少年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占比例较大并呈上升态势。见下表:近几年闸北法院判决的少年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

    1996年01期 15-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3k]
  • 对外来少年犯适用缓刑的尝试

    潘广忠,周海平

    <正>外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当前犯罪领域中出现的一个新问题,对此,我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积极探索,开展审判延伸工作,尤其在对外来少年犯处罚适用缓刑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

    1996年01期 17-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9k]
  • 外来少年犯适用缓刑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杜鸣

    <正>一、关于选择外来少年犯适用缓刑后返回原籍的最佳方式问题 目前,我们对适用缓刑的外籍少年犯,主要采取“接”、“放”、“送”这三种方式,力求使外来缓刑少年犯在宣判后,能及时返回原籍、接受当地帮教组织的考察及家长的管教,但这三种方式均存在不足之处。

    1996年01期 19-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8k]
  • 外来少年犯适用免刑的思考

    汤静隽

    <正>我国刑法第32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分。对外来少年犯究竟如何适用免刑,这也是当前审判实践中需要研讨的问题。

    1996年01期 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4k]
  • 发展中的中国少年刑事司法

    徐建

    <正>我国对少年违法犯罪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因此,绝大多数的少年违法犯罪都依靠社会上有关部门采用非刑事的处置办法,及早教育、及早告诫,防止其进一步堕落。据统计。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近年来每年发生少年刑

    1996年01期 22-26+4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6k]
  • 如何掌握未成年人犯的逮捕条件

    丁爱平,李文军

    <正>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样态,不仅在犯罪学研究中体现出其特殊性,更在法律及法律适用上体现着其特殊的质。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适用作了不少针对性的规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与此同

    1996年01期 27-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0k]
  • 论当前赌博的动态与危害

    邓又天,李永升

    <正>近些年来,在我国各地,社会上的赌博活动大行其道,十分猖獗,成为令人忧虑的一大社会“公害”。据公安部公布:1988年全国共查处赌博案件215000多起,比1987年上升24.8%,处罚参赌人员80多万人,占

    1996年01期 29-3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8k]
  • 公然强奸妇女的犯罪透视

    朱勇

    <正>近年来,公然强奸妇女的犯罪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发生,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如何预防和减少这类案件,是摆在我们面前要解决的新课题之一。

    1996年01期 32-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24k]
  • 警惕:白天闯办公室的拎包贼

    沈茂亭

    <正>偷窃是一种乘人不备或无人时盗走财物的行为,因而人们比较注意在黑夜或家中,单位里无人时防盗。然而,最安全的时间和地点往往最疏忽,正是这一种常识性的心态,被某些狼狈的窃贼钻了空子。两年前,江苏省苏州市曾发生过一起专闯机关大院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室行窃

    1996年01期 37-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7k]
  • 未成年人遭抢后的心态调查

    洪永新

    <正>当年,一些未成年案犯在光天化日下以强凌弱、以大欺小,强行索抢学生财物,且肆无忌惮、有恃无恐地频频作案,连连得手。日前,我们走访了被害学生及其家长,发现未成年人遭抢有以下心态:

    1996年01期 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8k]
  • 浅析父母离婚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张雪筠

    <正>就不幸的婚姻而言,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对于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来说,离婚对他们却未必是件好事。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持续上升,与此同时,一些青少年因为父母离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而走

    1996年01期 40-4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5k]
  • 试谈与家长的谈话艺术

    金棘

    <正>人与人之间谈话,有时一句话能把人逗乐,有时一句话却能把人气疯。可见谈话是一门艺术,是把握人际关系的舵把,运用适当的谈话艺术能达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难怪自古以来人们十分注意人与人之间的谈话艺

    1996年01期 42-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0k]
  • 学校教育管理与学生犯罪

    管应时

    <正>近年来,在校学生犯罪现象较为突出,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最近我们在统计分析这类犯罪问题时发现,各类中专、技校、职业高中学生犯罪是构成在校生犯罪的主体。我们对近两年来安徽合肥地区发生的40件

    1996年01期 44-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k]
  • 危险的假期

    林超

    <正>最近,通过对新入上海市少年管教所的未成年罪犯的调查,一组触目惊心的抽样调查数据令我们为之震惊:有85%的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是从暑假开始的。其中,因无所事事、到处闲逛、结伙寻找刺激而导致犯罪的占到被调查人员总数的66%;因迷恋电子游

    1996年01期 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5k]
  • 强奸犯罪低龄化问题令人担忧

    姚冬梅

    <正>近年来,在办案实践中,发现强奸案犯年龄呈明显下降趋势,近两个月中,我们盐城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结的几起少年强奸案件,有明显的共同点。具体表现为:1.被告人均为十六、七岁,这与以往强奸案犯多为中青年大大有别。2.每个案件均系两名被告人共同实施

    1996年01期 4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0k]
  • 建议建立独立运行的预防犯罪机构

    方龙彪

    <正>说到建立完善预防体系时,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难题,到底是哪个机关负责预防工作?当前的预防机制或者说保护机制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有党派团体的、群众组织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基层单位的。防出多门,有

    1996年01期 4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0k]
  • 坦荡正直 心系未来——深切怀念老领导陆明同志

    刘炳华

    <正>1995年11月6日,我从南京出差返沪,惊悉我的师长陆明同志逝世的消息,不禁愕然。我接触中的陆明同志身体一向健康,二年前刚离开领导岗位后,仍然十分关心法制建设,不日前还忙着为培养青年法律人才奔走。他还参

    1996年01期 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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